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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(滨海新区)关于暂停涉税业务办理的通告

(滨海新区)关于暂停涉税业务办理的通告

2022-02-24

(滨海新区)关于暂停涉税业务办理的通告

尊敬的纳税人:

为保证滨海新区各不动产登记机构 代征税款 业务整合工作顺利进行,天津市滨海新区 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 中心、天津市滨海新区 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 中心第一 分 中心、第 二分 中心、第 三分 中心、第 四分 中心将于 2022年2月28日全天暂停税款缴纳、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等涉税业务的办理,2022年3月1日恢复办理业务。

望广大纳税人相互告知,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

特此通告!

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

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

天津市滨海新区 自然资源调查与 登记中心

2022年2月2 4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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